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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 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8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4]101号)》(见附件3)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项目申报与立项的指导思想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要进一步更新和转变教育思想,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切实推进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树立人才培养特色的观念,因材施教;树立注重实践和终身学习观念,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我校教学实际,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

二、教改项目申报的类别与模块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共同组织,项目包括普通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教育、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五个模块,其中教务处负责普通教学、

实践教学、素质教育三个模块的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其中各学院申报的项目中实践教学、素质教育的项目应至少各有一项),拟立项重点项目35项,一般项目65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实验教学与

实验室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两个模块的项目评审立项工作,拟立项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45项。

三、教改项目支持的主要研究领域

本次教改项目的申报应围绕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和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来进行设计与论证。学校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与手

段变革,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师范教育综合改革、立人素质教育、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开展研究。项目设计要勇于创新,注重特色,力争在相关领域有创新性突破。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制定了201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供教师申报时参考。各学院应围绕指南结

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具体情况,对本次的教改项目申报进行整体设计,既要兼顾全局,又要有所侧重。学院申报的指南外项目应控制在限额总数的30%以内。

三、教改项目的立项原则

1、服务学校总体部署的原则。教学改革项目要以学校2014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为指导,重点研究本科教学工作中需要改革的重要问题。

2、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项目推荐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院领导和学院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列)。

3、注重实效的原则。为提高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效,继续落实指标奖惩机制,对2011年之前立项的教改项目结题率达到优秀的学院给予申报指标奖励(附件2),其所有项目最终完成率低于80%的,将减少申报指标的数量。

4、质量优先的原则。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本通知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初评与推荐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学校将统一评审标准,优先立项创新性强、可行性高、论证规范,符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的项目。

四、申报资格与程序

1、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和近三年内有曾被撤销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和参与者申报本次项目。

2、本次申报不再分重点和一般项目,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申报质量,择优确定重点项目。

3、师范学院申报项目参与学校统一评审,其建设经费由师范学院自行解决。

4、推荐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符合省教育厅申报要求的前提下,主要从本次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中遴选产生。

五、申报工作

1、申请者须填写《2014年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3份。

2、各单位经评审后,须填写《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

3、经学校评审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再按要求填写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

六、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

1、校级项目的结题和中期检查2012年(含2012年)之前立项的普通教改项目及实验教改项目须填写《吉首大学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并附佐证材料,结题内容需与该项目立项申请书的预期结题内容基本一致。各单位审核后,须填写《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2012年立项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须填写《关于申请延期结题校级教改课题的报告》2011年(含2011年)之前延期结题项目不得再次延期,不能结题的应填写《关于申请撤销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的报告》说明原因,否则将列入黑名单。201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委托各学院自行组织中期检查。

2、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

根据省厅通知文件要求,2009年立项的项目已延期一年,必须进行结题,不能结题的应填写“申请撤销报告”说明原因,否则将列入黑名单。2010年立项的项目应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不能按时结题的应填写“申请延期报告”。2012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应填写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七、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报送教科办,所有材料的电子稿(申报书及汇总表等)应以单位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办公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宋海龙(吉首校区0743-8564146,jsujyk@126.com

余继宏(张家界校区0744-2110918,yuer_130@163.com

吉首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4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新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项目暨申报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吉首大学2014年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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