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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评审、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现将2016-2017年度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评审、复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

①吉首大学正式录取在读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③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受助后,每学年吉首大学需提交学业报告)

⑤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⑥资助将优先给予合乎标准而又未获得任何国家或个人捐助的学生。

二、评选或复审上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

三、上报材料

初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即可)、高考成绩单(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同时,如学生父母有残疾证明、单亲、孤儿或其他贫困类证明,也一并附上。

复审:学生个人总结、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单、学院鉴定,已毕业的学生学院只要出具鉴定(要包含学生就业等情况)。汇总表(与初评一张表)

四、强调

①新生评审根据基金会评审原则,由学校推荐40名申请学生,基金会到学校面试,挑选出最终25名受助学生。

②取消资格学生

如有学生本年成绩不达标、有重大违纪现象学校认为需要取消资格,请预先将相关资料报给我们,待报基金确认是否需要取消受助资格后再安排具体工作。

确认取消资格学生,请每个学生推荐两名替补学生,基金会会安排对新生面试时一并与替补学生见面,并确认最终受助学生。

替补学生需提交:贫困证明、学年成绩单、申请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2016-2017年度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

国交学院

1

音乐舞蹈学院

2

体育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3

历史与文化学院

1

马院

1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

美术学院

2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商学院

3

资环学院

2

文学院

2

物电学院

2

医学院

3

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2

信息学院

3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3

合计

4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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