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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评比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基金会的要求,现开展本学年度助学金评比工作,相关评比要求见《2016-2017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实施方案》。现将一些具体事项强调如下:

一、本年度新评

1.学生要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书: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习、生活、获奖、优秀事迹等,不低于800字。

②审批表(附件2)一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办理银行卡。(必须也只能上交身份证,其它证明无效,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④《爱心传递承诺书》(附件5)一份

⑤其它相关材料,一套

2.学院上报的材料

①《2016-2017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学生汇总名册》(附件3)

②《2016-2017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发放签字名册》(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

③上学年度(2015-2016学年)受助学生学习情况汇报资料(有代表性的学生情况)。

3.上报评审材料时间:9月26日。

二.名额分配

吉首大学2016-2017学年宋祖英基金助学金分配表

校区

序号

学院

名额

吉首校区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2

历史与文化学院

1

3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3

4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3

5

化学化工学院

4

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

7

音乐舞蹈学院

3

8

体育科学学院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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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

商学院

6

11

医学院

6

1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

13

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1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5

民族预科学院

2

16

师范学院

4

张家界校区

17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4

18

美术学院

3

19

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3

20

外国语学院

3

21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3

22

张家界学院

4

全校合计

70

吉首校区合计

50

张家界校区合计

20

三、2015-2016学年受助学生复审

1.学院上报材料:受助学生个人上交材料:学生个人总结、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单、学院鉴定,已毕业的学生学院出具鉴定要包含学生就业等情况。

2.完成时间2016年9月26日

吉首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3日

上一条:关于资环学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下一条:“博闻成才奖学金”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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