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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环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3日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学院将于2016年11月5日前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1.评选环节、评分细则按照《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有意参选者,请于11月4日18点前递交《2016学年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2016学年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纸质和电子档。超过时间节点者,概不受理材料。

资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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